本月17日,陽江中院通報稱,兩名無業人員因犯敲詐勒索罪,終審判決分獲六年四個月和四年六個月徒刑。此案頗為有趣,亮點在兩人本是從茂名到陽江討債的,結果討債不成,手中的錢所剩無幾,於是異想天開,聯袂弄出了一齣鬧劇:假冒省紀委辦案人員,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將某重點中學校長帶到異地黨政機關招待所進行敲詐勒索。要不是校長妻子機警,次日一早報警將兩人抓獲,他們沒準就得逞了。(昨日《信息時報》)
  有媒體稱這兩人為“笨賊”,我倒覺得他們沒那麼笨,不過考慮到受害人顯得更蠢,全案用“笨賊捉弄蠢校長”來描述,有滿滿的喜感,而且兩人最終也坐上了班房,就算他們笨也無妨啦。我何以認為他們未必那麼笨呢?且看媒體報道的案情:首先,主導者梁某不僅能冒充紀委辦案這主意,還能迅速花150元辦假證件、購置塑料綁帶、塑料槍支。前期準備工作不可謂不全面充分……試問:真那麼笨嗎?其次,主犯梁某讀過高中,同伴楊某則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且坐過13年牢,梁某認為他“不夠聰明”,事前就專門叮囑:“到時候不要出聲,一切聽安排就O K”;並且,敲詐勒索的全過程,他都按從朋友那裡聽來的“所謂的紀委辦案程序”實施,在脅迫受害者自駕前往異地的路上,還提醒敲詐對象自己帶了槍支。細節林林種種,似乎也很難說笨。
  反而是受害人貌似一直在犯蠢。譚校長查驗了兩人的證件,沒有辨出真偽,此其一。其二,譚校長想必是黨員,卻顯然對紀委的辦案程序一無所知,聽說兩人是“紀委明察暗訪工作組”的,且他自己被群眾舉報了,情急之下,甚至沒意識到“紀委工作人員”沒開車辦案這一重大破綻,就積極自駕配合“異地調查問話”,至於到了異地官方招待所茂名迎賓館,他還自己出示證件掏錢開房,就更是蠢得讓人忍俊不禁了。另外,陶校長似乎還不夠誠實,向副校長交代工作之時,謊稱自己是去外地出差,而不是委婉地告知自己在配合紀委工作……這也引人費解,不由得要猜疑他是不是要掩飾一些什麼。
  值得慶幸,校長後來好像也不再犯蠢了,而是從上述種種不合理的細節中,感覺到了“有些不對勁”,就主動提出花錢消災,開價20萬,討價還價一番後,23萬成交,要回家去籌錢。次日下午,三人辦理完退房手續,兩犯就被及時趕來的警察抓獲———校長一夜未歸,夫人一早報了警。在這個充滿戲劇性的尾聲中,我覺得最值得關註的看點是,那23萬消災錢,戛然而止,瞬間像一個肥皂泡一樣破掉,變成了不解之謎……無論如何,校長回家一定要記得感恩老婆啊。
  這樣一個案子,如此這般解讀,看上去幸災樂禍,不厚道———其實不然,如此刻薄,是為了提醒大家,面對未知領域,人人難免犯蠢,多瞭解程序,按程序辦事是多麼重要。另外還需要提醒的是,此案的案情,更值得在領導崗位上的幹部深思,畢竟,它跟普通群眾沒多大關係。□令狐補充  (原標題:[街談]敲詐校長的賊未必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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