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押解死刑犯劉韋華(前排右一)。記者軒慧攝
  深圳近五年僅起訴683名涉毒境外人員
  核心提示
  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司法機關紛紛公佈與毒品相關的案情,深圳一直是毒品販賣“黃金通道”的重要關口,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已經成為深圳當前案發數量排名第二的犯罪,僅次於盜竊罪。一些境外毒販非常活躍,他們在深販毒可謂大案連連,而且充分發揮了本地特色,開發出請“水客”帶毒、碎紙藏毒等特殊方式。
  但有一組數據讓人深思,去年,深圳市檢察機關起訴涉嫌毒品犯罪的嫌疑人4012人,而同年進入深圳司法程序的境外涉毒人數卻不足3%。辦案檢察官認為,正是因為缺乏跨境合作打擊毒販機制,使大量境外涉毒人員在逃,加強司法協作已經刻不容緩。
  本報訊 (記者王納、蔣偲 通訊員孟廣軍)明天是6·26國際禁毒日,據檢察機關昨日公佈的一份統計數字,2009年以來,深圳市檢察機關共起訴了683名涉毒境外人員,其中港澳台籍人員562名,外籍人員121名。
  辦案檢察官認為,由於深圳特殊的地理位置,傳統上屬於“雲南-廣東-香港”這一毒品販賣“黃金通道”的重要關口,毒品犯罪歷來活躍。這一數據遠遠不能反映境外人員在深圳涉毒犯罪的全貌,進入深圳司法程序的仍然只是冰山一角。
  現象:
  境外毒販在深屢犯大案
  2012年10月起,越南人阮某某、香港人嚴某某、王某某、關某某、黃某某、柯某某分別受多名幕後老闆的指使,負責從毒品上家接收毒品,再將毒品交給毒品下家,上下家之間交接毒品的數量極其巨大,動輒數百克、上千克甚至上萬克。其中部分毒品通過水客走私到香港。案發時,警方查獲的毒品中,海洛因達14公斤。2013年8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該6人提起公訴。2014年5月15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以運輸、走私毒品罪等罪名作出判決,越南人阮某某被判處死刑,五名香港籍毒販中,兩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兩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10月,一名約旦男子和兩名巴勒斯坦男子受一男子雇佣,以吞服毒品人體藏匿的方式,從馬來西亞走私毒品到中國。三人在抵達深圳機場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查獲,證實其體內分別藏有海洛因毒品1059克、362克、329克。2013年12月3日,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走私毒品最多的約旦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2年11月,深圳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查驗人員對出口EMS渠道的郵件進行查驗時,發現八票寄往美國的郵件有異常,開啟後內裝的茶葉罐夾藏有結晶狀物品,經鑒定為氯胺酮,共計11862克。2013年11月7日,寄件人澳門籍男青年林某某被警方抓獲。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記者獲悉,僅僅2013年,已有78名港澳籍人員、6名臺灣籍人員、8名外籍人員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深圳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特點:
  誘水客“帶毒” 人貨分離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大部分跨境走私毒品案件的嫌疑人都是境外人員,在作案中表現出很高的警惕性,作案手段高度隱蔽。
  由於走私毒品的國際化,其團夥頭目往往在境外,採用“遙控指揮”的手法,帶毒者、接毒者多系臨時雇佣或一般“馬仔”,只負責犯罪的某個環節或者某項具體任務,對團夥內幕並不瞭解,且與組織者單線聯繫,一有風吹草動,他們立即就會切斷相互之間的聯繫,逃得無影無蹤。
  不少境外毒販不直接帶毒,而是以豐厚的利益誘使“水客”帶毒,自己同行監視,做到人貨分離。去年6月,香港毒販鄭某某按上家要求走私毒品到香港,就是將毒品交給一名水客,由水客攜帶冰毒經深圳羅湖口岸出境,其尾隨水客過關出境。到達香港後,鄭某某將冰毒交給接貨人,獲得12000元港幣的報酬,並將其中10000元分給水客,自己只拿2000元。同年七八月,鄭某某又先後兩次採用同樣的辦法走私毒品,自己始終只拿“小頭”利潤。後因群眾舉報鄭某某被警方抓獲。2014年5月26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
  航空快件“帶毒”手法翻新
  利用航空快件走私毒品的方法也被翻新。一名港籍毒販發明出更有“技術含量”的作案手段。2013年11月,香港人“阿威”(在逃)將1000克毒品交給香港人張某某,讓其郵寄到澳大利亞。為了防止被海關查獲,張某某想了一個辦法,他將毒品溶解後,通過一系列工序,滲入到棉絮狀碎紙中,再將這些含有毒品的碎紙藏在樹脂工藝品的底座。因為工藝品的底座是黑色的,他還特意加了碳粉把碎紙弄黑。為了安全起見,他還專門做了“實驗”,將糖和味精融化在水裡,用棉絮和白紙吸附後塞入工藝品,分別郵寄到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看能否用這種方式通過海關檢查。沒想到,警方幾個月前就盯上了他,他剛把精心偽裝後的藏毒工藝品交給快遞員就落入法網。2014年6月13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
  我不是在玩
  我在找毒品
  昨日,廣東邊防總隊機動支隊警犬分隊開展緝毒練兵周活動。
  據瞭解,該分隊共有21只警犬,近5年來警犬們先後圓滿完成30多次重大任務,全部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僅去年至今,先後參加了圍剿廣東制毒第一大村博社村的汕尾“雷霆掃毒”、重點區域路面查緝等重大及常態行動,協助地方公安查獲毒品200公斤以上。
  記者陽荔通訊員廖鍵攝
  反思
  跨境掃毒
  司法協作
  刻不容緩
  記者瞭解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已經成為深圳當前案發數量排名第二的犯罪,僅次於盜竊罪。為此,深圳司法機關對涉毒犯罪一直保持了嚴打的態勢,去年,全市檢察機關起訴涉嫌毒品犯罪的嫌疑人4012人,而同年進入深圳司法程序的境外涉毒人數卻不足3%,僅占了很小的百分比。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原因是深圳和港澳臺地區合作打擊跨境毒品犯罪缺乏有效的運作機制。”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邱伯友表示。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調研工作的檢察官蔣秋雲認為,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故意難以認定,使加強深圳與港澳台的刑事司法協助變得更加緊迫。
  邱伯友主任建議,深圳在和港澳臺地區的司法協作中,應該爭取在取證工作上有所突破,並儘快建立刑事調查取證的直接對口部門,使偵查協作更加順暢,同時進一步完善情報交換制度,完善協助緝捕和移交案犯工作機制,形成跨境共同打擊毒品犯罪的合力。
  深圳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
  毒販劉韋華被執行死刑
  本報訊 (記者王納 通訊員王芳)為配合“6·26”國際禁毒日的宣傳,昨日,深圳市兩級法院舉辦法院開放日活動,共對毒品犯罪案件39宗51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罰的18人,其中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3人。同時,深圳兩級法院還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學生代表旁聽了宣判活動。
  宣判大會上,深圳中院依法對5宗毒品案件共13人進行了宣判,其中,犯販賣、製造毒品罪一案的被告人劉韋華經最高法院核准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餘4宗案件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等刑罰。
  案情顯示,2000年,被告人劉韋華、李彬(另案處理,已判刑)等人受他人雇佣,在廣東省陸豐市參與制造甲基苯丙胺數十千克。被公安機關發現後,劉韋華化名“方俊輝”潛逃至廣東省深圳市,潛逃期間,繼續參與制造和販賣毒品。經過一審、二審和最高法院覆核,最終裁定核准販賣、製造毒品罪犯劉韋華死刑。宣判後,劉韋華被依法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其餘12名被告被押返羈押地。
  羅湖破獲特大販賣止咳水案
  本報訊 (記者崔寧寧)記者昨日從羅湖警方獲悉,5月26日,羅湖警方成功偵破一宗涉嫌販賣止咳水的非法經營案,在羅湖區、寶安區一舉抓獲涉案嫌疑人4名,刑事拘留3人,搗毀止咳水倉庫3個,繳獲致君聯邦、香港奧亭、可非、立健亭等品牌止咳水218箱,其中袋裝4萬餘袋、瓶裝21000支,扣押涉案現金人民幣77萬元。
  又訊 (記者崔寧寧 通訊員彭海紅、馬志強)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深圳海關在羅湖、皇崗、福田、深圳灣、文錦渡、機場等6個旅檢口岸開展禁毒宣傳活動。在深圳灣口岸,海關還特別設置了常見毒品展示講解台,海關緝毒犬也在現場查緝毒品。
  (原標題:遙控馬仔犯大案 境外毒販追捕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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